OLED質量驗收書
1. 本協議書構成
l 技術要求
l OLED外觀檢查標準
2. 技術要求
2.1使用環境
工作溫度、儲運溫度、、相對濕度、大氣壓力應符合部品規格書要求。
2.2包裝要求
包裝應符合GB3873-83的要求。包裝箱上應有夏新碼、廠家名稱、型號、生產日期等標識;包裝箱應防震、防潮,抗壓,運輸中應防雨淋、水浸,不應有劇烈振動。包裝箱內應有出廠測試數據(在外箱能有標注)。
2.3 外觀
在未通電和通電兩種情況下,檢查玻璃表面是否有劃傷,起泡,黑點,白點,凹點,顯示模糊,斷筆等不良現象。相關判定標準見如下第3點。
2.4尺寸要求
玻璃、FPC等尺寸應符合部品規格書和相關標準。
2.5電性能要求
在正常情況下,每批次出貨應至少進行如下的項目測試,且各項性能參數應能符合部品規格書和標準要求。
外觀檢查、通電顯示檢查。
2.6驗收方法
甲方按GB2828.1-2003 一般II水平,采用正常檢查一次抽樣方案對乙方提供產品進行入廠檢驗。
備注說明:電性能測試每批次抽檢50PCS,接收數:Ac=0、Re=1。
關鍵詞:OLED外觀表面檢測儀,OLED表面3D深度檢測儀,OLED封裝光學檢測儀,OLED恒溫恒濕機,OLED靜壓測試儀